作者:史蒂芬妮.梅爾 (Stephenie Meyer),尖端,出版日期:2008/12/02

利用產假的空檔時間,把暮光之城看完。
老實說,我很愛看小說,但我看書慢,加上帶小孩有空的時間很瑣碎,所以實在不太有耐性和時間看長篇小說。
尤其是外國的長篇小說...因為我很不愛記那又臭又長的洋名...因為那老是讓我把角色記錯,弄混,又得不斷地再回顧和重看,一本小說就要花上兩三本的時間。

那為什麼我要買來看呢...
因為很奇怪的心態,好像從闔上哈利波特完結篇之後,就有種莫名的失落感,好像...失去一些什麼,是期望嗎?好像那魔法世界的想像國度,又再一次關上門..。
所以說這本書是在看完哈利的補償心態下買的。

至於...我推不推呢?
基本上,整體來說,我會建議喜歡愛情故事的人可以看這本小說,但不用把它放在書櫃裡收藏。
這本大意是在描述一個高中女生(伊莎.貝拉),因父母離異,從媽媽的城市換到爸爸的城市,瘋狂愛上一個高中男生(愛德華.庫倫)的故事。
全書最大的想像與賣點在於,男主角愛德華是一個吸血鬼,所以說穿了是個人鬼戀...(這樣講太膚淺了...),應該說是個男女主角不該相愛的愛情冒險故事。

但我自己看了之後,沒有讓我很深深地喜歡的原因是...
1.它實在是很"高中生"的愛情故事
不知道是因為我已脫離這年紀太遠(我想我已經是LKK的世代)?還是我不了解美國高中生的直接?
所以總覺得這情情愛愛太露白 太沒有想像力。

2.以奇幻小說而言,它的想像空間不夠深遠
男主角是個善良的吸血鬼,所以他要生存在人類的世界注定是孤寂的。

在他的"家族"中,每個吸血鬼的專長不同,雖然他最專長的是讀心術(很輕易的知道別人心裡的想法),但是這和奇幻魔法世界中的無所不能,似乎又少了份無限可能的想像空間,至少沒有讓我能有完全驚豔的故事或情節存在。

3.文辭不夠優美淺顯
這..個理由其實是和2有相關的。因為如果第2個理由可以滿足我的話,我想就不會有第3個理由出現。
所以囉..因為想像的空間有限,我就完全把它當成一本單純的愛情小說來看,如果是這樣的話,就會很在意它是否有華麗的辭藻及優美的詞句(我特偏愛這種)。
回想一下...我上次看的長篇小說,誰的文字最美?
答案是香水。
徐四金筆下的葛奴乙的角色及情節,透過優美的文字描述加上一些心理學的探索,即使情節如此驚悚露骨,但卻不禁讓人回味再三。
而文字及人物角色的舖陳,再再展現作者的技巧與藝術美感。
那...暮光之城就是一本白話易懂的愛情小說,因為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男女主角的愛的對話,或是..展現他們愛意濃厚的情結。

所以,總結來說,我個人覺得暮光之城是本很好打發時間,但個人不會想再三回味的一本書。


不過也許我也會想知道愛德華和貝拉的愛情結局...,所以可能會再看第二三集。
看書有時候也是看心境的,如果也有人想了解貝拉和愛德華的,歡迎跟我借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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